马正当
脱贫攻坚期间,马正当曾在海原县扶贫及财政部门工作。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关于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精准聚焦任务,全力攻坚拔寨。在海原县财政部门主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反馈问题整改、单位帮扶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和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需求,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27号)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分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制定了海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海原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36亿元,有效确保了脱贫攻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脱贫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效益。切实加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监管,建立项目资金台账,采取统计分析、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加快支出进度,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进督促扶贫项目和政策落地。充分运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实行逐环节、全流程、穿透式监控,及时做好监控预警信息核查处理工作,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并及时发挥效益。脱贫攻坚期内各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部达到国务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自评,加强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监督,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督促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注重评价结果运用,促进涉农整合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使用。
三是倾心尽力帮扶,确保如期脱贫。全面落实部门帮扶、帮扶责任人管理等工作任务,细化帮扶措施,压实帮扶责任。积极对帮扶贫困户开展针对性帮扶措施,通过协调项目、安排资金等方式分别对贾塘乡双河村(贫困村)、关桥乡方堡村(挂牌督战村)以及三河镇红城村、五营村开展了帮扶,助推实现高质量脱贫。
四是认真整改问题,确保脱贫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各级巡视、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措施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促进财政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调各金融机构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金融扶贫工作,聚力推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